2024年7月3日,淳化法院诉服中心收到一封来自内蒙古包头市当事人王某某的感谢信。
2024年初,当事人王某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淳化法院诉服中心经过立案审查认为此案件为两个法律关系,应该分开立两个案件。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地为其解答需要分开立两个案件的理由,并且告知其需要修改地方,确保当事人能理解。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淳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又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其代理律师,叮嘱其在代理律师指导下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后来,工作人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王某某提交的立案材料并未进行修改,于是通过电话再次告知王某某,再次就网上立案流程进行了说明,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讲解及线上指导,当事人王某某网上立案申请终于通过了审核,工作人员当即打电话告知当事人王某某并详细告知其需要邮寄的立案材料。
立案成功后,当事人王某某非常感动,在邮寄相关立案材料的同时,还附上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在信中多次向诉服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称赞工作人员在立案咨询过程中,态度友好、语气温和,耐心细致,在立案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了淳化法院立案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此封感谢信,是对淳化法院诉服中心工作的认可,也是淳化法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今后,诉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