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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诉前保全”助力纠纷化解
作者:史湘  发布时间:2022-06-09 11:32:4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淳化法院受理了一起诉前保全案件,某银行申请冻结侯某银行账户资金70000余元,经依法审查,做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十日后,某银行以侯某已清偿完毕所有借款本息为由申请解除了诉前保全,双方的纠纷在诉前已达到完全化解。

经审查,侯某于2018年11月在某银行贷款249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两年,结息方式为利随本清。某银行按照约定发放了款项,但借款到期后,侯某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全额还款,尚欠本息70000余元,某银行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提供了明确财产线索,并提供了独立保函作为该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经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做出冻结侯某账户资金70000余元的保全裁定书。十日后,某银行以侯某已清偿完毕所有借款本息申请解除了该保全。后经了解,在侯某账户资金被保全后,侯某积极与某银行沟通协商,侯某已经主动偿还完毕了欠某银行的款项,某银行与侯某之间借款合同纠纷在诉前保全阶段已经得到实际解决,把矛盾化解在了诉前。

据悉,淳化法院依法运行诉前保全机制,2022年已受理诉前保全8件,其中诉前保全后在诉前主动化解的纠纷达到6件,进入诉讼审理的2件。诉前保全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并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责任编辑:张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