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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作者:杨钊  发布时间:2021-02-07 17:11: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表彰2020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通报中,淳化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淳化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院干警面对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立足审判,防控抗疫,沉着应战,在极不平凡的年份取得了极不寻常的成效。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取得了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质效综合指数考核第一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参与,精准施策,确保收入不减、如期退出。在创新“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中,打造讲法治故事、润淳朴民风、促乡村自治“百十百千”工作特色亮点的具体做法,被《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三秦审判》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试点法院工作中,议定措施,补齐短板,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参审“虚化”现象,此举措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克服疫情影响,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及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率先在全市完成涉黑恶审判“案件清零”。为建设法治淳化、平安淳化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淳化法院法官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凝心聚力,再创佳绩,全方位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以优异的成绩为淳化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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