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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罗兴彦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作者:杨钊  发布时间:2021-02-03 11:05: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决定中,淳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兴彦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罗兴彦同志担任淳化法院副院长十余年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始终坚定法律信仰,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为司法审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同志在扫黑险恶专项斗争中,紧紧围绕上级决策要求和安排部署,立足审判,主动作为,在疫情防控最关键的节点,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及时审结3起涉黑恶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率先在全市法院完成“案件清零”工作。从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虚化”现象、推进参审实质化水平、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三个重要问题着力,从“选好、用好、管好”三个环节具体落实,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水平,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班”上代表陕西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受到全国法院同仁的一致好评。积极探索符合淳化实际的“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方法,把诉源治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出了开展“讲法治故事、润淳朴民风、促乡村自治”的活动设想,打造出了“百十百千”诉源治理新亮点,积极探索和强化诉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工作的具体做法,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充分肯定,也被《人民法院报》《今日头条》《咸阳政法》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淳化法院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为榜样,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执法,久久为功,切实推进淳化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谱写淳化法院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杨钊